即“物以类聚”。见“物以类聚”条。
此处所列为“物以类聚”之典故说明,提供参考。“物以类聚”原作“方以类聚”。此处的“方”有两解,一解为道,如君子依正道而行,小人依恶道而行,同道者才会相聚;一解为“人”字的讹误,应为“人以类聚”,意为同类的人会聚集在一起。无论何者,都是同类相聚的意思。《系辞》可说是《易经》的通论,保留了《易经》诸传的精神,以阴阳的对立与统一,探讨了宇宙运行的根本法则。其中有“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一句,意思就是说︰“天下的人同类相聚,天下之物以群相分,性质相近的东西会聚集在一起,若是同于善道则为吉,同于恶道则为凶,因此吉凶就产生了。”后来“物以类聚”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用来比喻坏人互相勾结。
1,4, ‘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方以类聚,物以群分’等,亦可知其少分。
2,5,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刚柔断矣;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凶杀生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
3,‘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方以类聚,物以。
4,6,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已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刚柔段矣;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在天成像,在地成形,变化见矣。
5,叶明心神振奋,总算瞧见了修为相差不多的同阶武者,有道是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彼此相仿的人自然而然的走到了一起。
6,2, ‘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方以类聚,物以。
7,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已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刚柔段矣;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在天成像,在地成形,变化见矣。
8,‘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方以类聚,物以群分’等,亦可知其少分。
9,3, 周易系辞上说,方以类聚,物以群分。
10,‘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方以类聚,物以群分’等,亦可知其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