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与所犯罪行不相当。《荀子・正论》:“夫德不称位,能不称官,赏不当功,罚不当罪,不祥莫大焉。”
1,刑罚不当不仅伤害了犯罪者,更伤害了整个社会,扰乱了社会的公平秩序。
2,刚才言语之间粗疏狂妄,冒犯高明,现在回过头来细想,罚不当罪。
3,最终负全责的或者罚不当罪的总是弱者。
4,监管不力,且罚不当罪。治乱需用重典。。
5,罚不当罪固然不足以威慑来者,但即便用重典,难道就可以永绝后患吗?一个偶然的判例无论多么严厉,都不能替代社会机制尤其是法律机制的适时调整。
6,罚不当罪固然不足以威慑来者,但即便用重典,难道就可以永绝后患吗?一个偶然的判例无论多么严厉,都不能替代社会机制尤其是法律机制的适时调整。
7,职务犯罪数量上升,原因固然很多,“罚不当罪”肯定是一个重要的“负激励”。
8,毁了别人的一生,罚不当罪。
9,由于有期徒刑的上限偏低,实践中,对于有些犯罪行为,如果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偏轻,判处无期徒刑又过重,因为缺乏相应的刑罚设置,容易导致罚不当罪。
10,内量刑,但明显偏轻,且未区分五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一律判处缓刑不符合法律规定,仅对“绿大地”公司判处400万元的罚金也明显偏轻,罚不当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