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刑戮来制止人们互相攻杀。《明・刘基・拟连珠六十八首之六十一》:“盖闻以杀止杀,圣人之不得已。以暴易暴,悍夫之无所成。”亦作“以杀去杀”。
1,(1)今已退无可退,避无可避,唯有以血还血,以杀止杀!十年江湖路,万丈烦恼丝!今前事皆休,我自快意仗剑,踏遍天涯!
2,(12)“不教而杀谓之虐”,传统中国的刑事政策注重的是教化,讲的是正风俗,饬人心,即使有死刑也是以杀止杀,以刑去刑,以达到无刑为目的。
3,(13)对穷凶极恶,怙恶不悛之人,慈悲剑无用,自然要降妖伏魔,要仿那罗刹之行,以杀止杀,为世人除害。
4,(2)这世界上,有时候想要保护天真信仰和平,反而需要以杀止杀的魄力。
5,(10)难道若要天下安定,必须以杀止杀?他想起一统天下的秦始皇,想起威震天下的汉武帝。
6,(7)东方至强古教之一,以杀止杀,以刑止刑,落叶聚还散,流沙静无声。
7,(3)杀戮者,为帝皇杀敌党,挑纷争起霍乱,不过是以杀止杀,还天下一个太平罢了。
8,(5)以杀止杀!杀人只不过是一种手段,只要目的正确,就不能算是罪恶!
9,(6)杀神,因杀而杀,以杀止杀,以杀养杀,杀气冲天。
10,(4)大仁不仁,以杀止杀!我观此子眉目有凛然正气,若是杀将,也是止杀之将,骠骑所至,天下太平!何悲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