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少数的例证或特殊的情形,强行概括整体。如:“调查取样务必审慎,避免以偏概全,造成误导。”
1,事业全力以赴,学习全神贯注,烦闷全军覆没,快乐全盘托出,困扰零碎不全,财富一应俱全,丢掉求全责备,废止以偏概全,争取文武双全,尽力全始全终。十全十美日,祝您全智全能福寿。
2,“概括化”指以偏概全,以一概十的不合理思维方式,常常使人过分偏注某项困难而忽略除死之外的其他解决方法。
3,看问题时以偏概全,那就像盲人摸象一样,是得不到正确认识的。
4,但这只是极个别现象,我们不能以偏概全,不能一叶障目,正如一杯清水洒下一滴蓝墨水,整杯水都显得混浊了,看待城管的现象,亦应作如是观。
5,建立独立的判断的关键一步是不以偏概全的能力.
6,在3级水平上,出现混乱的语言,比如以偏概全、预设立场、夸张用词、出现“要么……要么……”。
7,在《认识辩论》中,游梓翔教授一共概括了十八种常见谬误,其中“人身攻击”、“偷换概念”、“循环论证”、“以偏概全”等都是人所熟知的。
8,“高铁增送矿泉水”不应以偏概全。
9,判断事情如果过于狭隘武断,以偏概全,譬犹以管窥天,往往会影响个人的判断与学习能力。
10,我们说著“平等,不歧视,不以偏概全“。但却为一些人冠为“弱势社群“,令他们一直以“弱势“之名生活。需要得多,並不弱势,需要得少,也非强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