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少数的例证或特殊的情形,强行概括整体。如:“调查取样务必审慎,避免以偏概全,造成误导。”
1,看问题要看得全面,不能以偏概全.
2,看问题时以偏概全,那就像盲人摸象一样,是得不到正确认识的。
3,人不可以相貌美丑划分评价,人重要的是内在,是价值,评价人时,切不可以貌取人,更不可因为他的某一缺点就说他没有优点,以偏概全!
4,“概括化”指以偏概全,以一概十的不合理思维方式,常常使人过分偏注某项困难而忽略除死之外的其他解决方法。
5,看问题要看得全面,不能以偏概全.
6,看问题时以偏概全,那就像盲人摸象一样,是得不到正确认识的。
7,但这只是极个别现象,我们不能以偏概全,不能一叶障目,正如一杯清水洒下一滴蓝墨水,整杯水都显得混浊了,看待城管的现象,亦应作如是观。
8,“高铁增送矿泉水”不应以偏概全。
9,他竟然能将“不肯自愿拆迁,才有强拆”这一因果关系铁定且简明的事实,玩出以偏概全、倒因为果的花样,完全罔顾曲直,混淆是非。
10,在《认识辩论》中,游梓翔教授一共概括了十八种常见谬误,其中“人身攻击”、“偷换概念”、“循环论证”、“以偏概全”等都是人所熟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