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相知恨晚”。见“相知恨晚”条。
此处所列为“相知恨晚”之典故说明,提供参考。“相知恨晚”原作“恨相知晚”。《史记・卷一○七・魏其武安侯列传》记载西汉时灌夫与魏其侯的友谊。两人不但相处愉快,在官场上也互相倚重,有一方失势时,另一方就帮忙引荐,情同父子。所以“恨相知晚也”,表示两人恨相知太晚。这样深厚的情谊,终致后来个性刚直的灌夫得罪了丞相田蚡,与其家人一起被问斩时,魏其侯想要救他,上书武帝替他说好话,却也受到牵连,被谗言所害,遭来杀身之祸。今则多作“相知恨晚”,表示两人遗憾相知不早。
1,玄宗益喜,与之为友,恨相知晚,呼为王十一。
2,他们一见如故,恨相知晚。
3,相逢只恨相知晚,一曲骊歌又几年。
4,卷末落款为“丙申四月嘉应温仲和”,盖两方印,一为“恨相知晚”,另一为“翰林院检讨嘉应温仲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