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使人生存或死亡的权力。形容权力极大。《汉・荀悦・前汉纪・卷二十八・孝哀皇帝纪上》:“况郭解之论,以匹夫之细,窃生杀之权,罪已不容于诛矣。”《明・刘基・蛇蝎》:“天生民不能自治,于是乎立之君,付之以生杀之权。”亦作“生杀大权”。
1,迎神赛会这一天出巡的神,如果是掌握生杀之权的,……那么,他的卤薄中间就另有一群特别的脚色:鬼卒、鬼王,还有活无常。
2,罗公独坐当中,一呼百诺,掌着生杀之权。
3,每小队有一随军文薄官,大队有一文参官,负责军功登记和分发饷银,多为户部与兵部直派,但军中主将却对其有生杀之权。
4,人命大如天,我们处理人命案手握生杀之权,不可不慎之又慎。
5,魏忠贤,那还了得,明朝熹宗皇帝宠信的太监,执掌生杀之权,要是平常有人撞他马,问都不问,杀,先斩后奏,有生杀之权。
6,大二,你带着十几人把这些人押送回村,我允许你有生杀之权,记住如果跑掉一个我拿你试问!
7,过去不远,我们的祖先对于周围贱民曾经掌握过生杀之权。
8,德洋虽不是上战场的人,但他是辎重官,辎重营里,他也有生杀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