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 惕微 《光复汤邑小史》:“时邑令方调省,代之者为 陆经歷 。将以乘时灭收之钱粮四五千两,挟之俱行。”
载请注明:转载自爱汉语 [https://21dcw.com/]
本文地址:https://21dcw.com/show/cidian/3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