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弃夫逃跑而改嫁。《史记·秦始皇本纪》:“妻为逃嫁,子不得母,咸化廉清。” 张守节 正义:“谓弃夫而逃嫁於人。”
(2).指女子临嫁脱逃。
拋棄丈夫再嫁。
载请注明:转载自爱汉语 [https://21dcw.com/]
本文地址:https://21dcw.com/show/cidian/142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