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话题作文范文
导航

供销合作社

2020-12

篇一:《供销社的有关规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

(2015年3月23日)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现就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作出如下决定。

一、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充分认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紧迫性重要性。当前,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深刻变化,适度规模经营稳步发展,迫切要求发展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民生活需求加快升级,迫切要求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便利实惠的生活服务。新形势下加强农业、服务农民,迫切需要打造中国特色为农服务的综合性组织。长期以来,供销合作社扎根农村、贴近农民,组织体系比较完整,经营网络比较健全,服务功能比较完备,完全有条件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骨干力量,要充分用好这支力量。同时必须看到,目前供销合作社与农民合作关系不够紧密,综合服务实力不强,层级联系比较松散,体制没有完全理顺,必须通过深化综合改革,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致富、繁荣城乡经济中更好发挥独特优势,担当起更大责任。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

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开创中国特色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到2020年,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切实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三)基本原则

——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始终把服务“三农”作为供销合作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基,把为农服务成效作为衡量工作的首要标准,做到为农、务农、姓农。

——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按照合作制要求,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推动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实行民主管理、互助互利。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顺应市场经济规律,更多运用经济手段开展经营服务,逐步探索联合社社企分开的途径,增强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同时,服务“三农”工作大局,体现党和政府的政策导向,履行好社会责任。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鼓励大胆探索、试点先行,允许从实际出发采取差异性、过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给基层更多的选择权,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确保改革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二、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

供销合作社要把为农服务放在首位。面向农业现代化、面向农民生产生活,推动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

拓展,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在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村服务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为农民提供便利实惠、安全优质的服务。

(四)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围绕破解“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等问题,供销合作社要采取大田托管、代耕代种、股份合作、以销定产等多种方式,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资供应、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收储加工等系列化服务,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创新农资服务方式,推动农资销售与技术服务有机结合,加快农资物联网应用与示范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科研院所、庄稼医院、职业院校在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民技能培训中的积极作用。积极承担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的公共服务。

(五)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加强供销合作社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创新流通方式,推进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将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市场建设纳入全国农产品市场发展规划,在集散地建设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现代物流中心,在产地建设农产品收集市场和仓储设施,在城市社区建设生鲜超市等零售终端,形成布局合理、联结产地到消费终端的农产品市场网络。积极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有条件的地区,政府控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可交由供销合作社建设、运营、管护。继续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健全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等网络,加快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服务新格局。顺应商业模式和消费方式深刻变革的新趋势,加快发展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六)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适应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要求,加快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和城乡社区服务中心(站),为城乡居民提供日用消费品、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就业培训等多样化服务。统筹整合城乡供销合作社资源,发展城市商贸中心和经营服务综合体,提升城市供销合作社沟通城乡、服务“三农”的辐射带动能力。发挥供销合作社优势,大力发展生态养生、休闲观光、乡

村旅游等新兴服务业。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促进资源循环和高效利用,改善城乡生态环境。

(七)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是解决农民融资难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合作经济组织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实力的现实需要。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要按照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可依法设立农村互助合作保险组织,开展互助保险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试点,增强为农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与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设立担保公司。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要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起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三、推进供销合作社基层社改造,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

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在县以下直接面向农民的综合性经营服务组织,是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要按照强化合作、农民参与、为农服务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社改造,逐步办成规范的、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合作社,实现农民得实惠、基层社得发展的双赢。

(八)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不断强化基层社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按照合作制原则加快完善治理结构,落实基层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高农民社员在经营管理事务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拓宽基层社负责人选任渠道,鼓励村“两委”负责人、农村能人等入社参选。规范基层社和农民社员的利益分配关系,建立健全按交易额返利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切实做到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受益。

(九)加快推进基层社改造。经济实力较强的基层社要扩大服务领域,积极发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消费合作、信用合作,加快办成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对经济实力较弱的基层社,要采取政策引导、联合社帮扶、社有企业带动等多种方式,着力提升服务能力,通过服务密切与农民的联系,不断强化与农民的联合与合作。根据农民需求和供销合作社实际,逐步将已经承包或租赁的基层社网点纳入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体系;在没有基层社的地区加快经营服务网点建设,新建基层社要按照合作制原则规范创办。

(十)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创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自愿的前提下,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当地优势产业开展系列化服务。加强基层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龙头企业等合作,形成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合力。

(十一)加强对基层社发展的扶持。国家扶持供销合作社的政策要向基层社倾斜,各级联合社资源要更多投向基层社。支持基层社作为相关涉农政策和项目的实施主体,承担公益性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基层社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注册后的基层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注册后的基层社持有和管护。

四、创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增强服务“三农”的综合实力联合社是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肩负着领导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重要职责。各级联合社要深化体制改革,创新运行机制,理顺社企关系,密切层级联系,着力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篇二:《中国供销合作社的过去现在和未1》

中国供销合作社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王成

中国供销合作社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促进农业发展,活跃农村经济于1949年创建的,是农民自愿入股、自我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基本原则是自愿、互助、互利、平等、民有、民管、民享。宗旨是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综合服务。特点是上下联合、点多面广、工农一体、覆盖城乡。这一集体所有制的系统组织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为支援革命战争、建立民主政权作岀了卓越贡献;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为促进诚乡物资交流、保障市场供应、稳定物价、巩固工农联盟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记载了辉煌的篇章。然而在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取得改革开放丰硕成果的今天,这颗曾叱咤风云的璀璨明星却沒有完全再放其应有的光焰。原因何在?今后又将何往?

回望过去,供销合作社走过了一条曲折坎坷的创业发展道路。1949年11月成立中央合作事业管理局,1950年7月召开中华全国合作社工作者代表会,制定了社章、成立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社。1954年7月召开中华全国合作社首次代表大会,在认真总结前五年工作的基础上为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了为农服务的宗旨、经营方针和管理制度、修改了社章,将中华全国合作社改名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基本形成了供销社的组织体制和经营管理构架。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背扛肩挑送货下乡,一心热诚地为农服务,得到了人民的支持、爱护和关心,社农之间形成了休戚相关、水乳交融的情谊,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在这一时期,不仅組织商品流通满足生产生活的需要,而且成为连結城乡、勾通党和政府与农民密切

联系的桥梁和紐带,在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是我国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在土地改革后大发展的时期,也是供销合作社兴旺发达的黄金时代。

1958年由于“左”的思潮的影响,一股急于搞所有制升级的飙风席卷全国,县级以上联合社与国有商业合并,基层社下放给人民公社,由民办改为官办。给供销社在組织上、经济上、思想上造成巨大的损失,特别是背弃为农服务的思想自此埋下了深广的隐患。1959年全囯连续三年遭受自然灾害,农民的生产生活极度困难。供销社由民办改为官办的错误和挫折使人们认识到,否认供销社在农村发展商品经济、勾通城乡经济发展的作用,必然损害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为尽快摆脫困境,恢复和发展经济,党中央决定国有商业与供销合作社合分开,恢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集体所有制性质,从而加强了全系铳的工作。在此期间,供销社把工作重点放在支援农业生产、组织农民开展多种经营、发展农村商业网点,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部份人对1958年不同经济性质的错误合并仍未吸取教训,经济形势一旦好转,改变供销社性质的思想又死灰复燃。于1970年再度与商业部合并,这次合并不仅使供销社的资财大量流失,更为严重的是再次搞乱了为农服务的思想、毁坏了民主办社的优良传统。1975年周恩来同志指出:“中国农村大、农民多,要加强农村商业工作,处理好同农民的关系,应当恢复全国供销总社。”于是中央第二次决定恢复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再次恢复后的供销社立即投入农村产”组织搞多种经营、农副产品收购和生产生活资料的供应,从而{供销合作社}.

活跃了城乡物资交流。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举世瞩目的经济体制改革率先在农村展开。为适应农村改革的需要,供销社以官办恢复民办为核心,加强了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改善了同农民的联系,扩大了企业自主权。尤其是在完善农业社会服务体系、参与市场经济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展。1982年在精简机构中供绡社第三次与商业部合并。合并后虽然保留了总社理事会,设立合作指导司为办事机构,但沒有权力指导和协调集体所有制的供销合作事业,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农民群众的愿望,党中央和国务院于1994年4月决定国家体改委牵头,由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务院研究室、国家经贸委、农业部等12个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调查组,就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恢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经过广泛调研,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后提岀了改革方案,经国务院多次会议讨论修改,于1995年2月作出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中发【1995】5号。目的就是希望供销社通过深化改革,在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问题中当担重任,真正把供销社办成农民群众的合作经济組织,在新时期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岀新的贡献。这就是集体所有制的供销合作社与全民所有制的商业部三合三分的历史。

在贯彻落实《决定》的初期,全系统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明确了改革与发展的总体思想,坚定了为“三农”服务方向。在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上有了新的突破,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是統一思想认识,恢复农民集体所有制性质,改善了与农民的关系;二是坚

持办社宗旨,强化为农服务,促进了农村的经济发展;三是结合农村实际改进经营方式,发挥了主渠道作用;四是敢于探索创新,改革企业制度,提高了管理水平;五是调整服务网络,开展集约経营,支援了市场经济建设;六是跨入国际市场,扩大对外交往,发展了外向型经济。

纵览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历程得岀一个真谛,就是因农而生,依农而兴。凡是全心全意为农服务的时候就兴旺发达,一帆风顺;凡是轻农弃农的时候就举步艰难,弱不禁风。

尽管在《决定》的指导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与期望相比还显得相形见絀。从现在的实际工作来看还存在着很多问题,有的还较为严重。一是经济体制尚未彻底理顺。由于历史上的合合分分,原被扰乱的轻农弃农思想在一部分人的头脑中还根深蒂固,认为供销社是本系統干部职工的供销社,不是入股农民集体所有的供销社,有不少地方的供销社以“承包经营”、“社有民营”为名将集体所有的财产量化变卖給职工,使供销社成了有名无实的空架子,职工成了为自己奔忙的个体户;有的以“盘活闲置资为名对外岀售房产,导致固定资产严重流失。二是为农服务的观念仍然淡薄。因市场经济竞争激烈,自身的经营管理又沒有改革创新而形成经营困难、效益滑坡,所以忽视了为农服务;有的留恋计划经济时期的“好处”,渴望商品物资归囗管理的政策,以求独家经营;有的认为为农服务吃亏、无赏服务过时。有这些思想的存在,割断了社农之间的深厚情谊,供销社与农民的关系純粹是买卖关系。三是民主管理流于形

式。朱镕基总理在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二次代表大会上讲话指出:“必须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多听取群众的意见,实现民主办社,也就是说要把供销社的工作置于农民的监督之下”。可有的地方仍沒有坚持社员代表大会制度,民主管理机构形同虚设。定期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更是多年来的缺项。

跨入新世紀是一个创新的时代。“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供销社重塑形象、再展雄风的力量源泉。在世界科技突飞猛进、国际竞争空前激烈、我国已加入世贸組织的今天,是否敢于创新、善于创新已成为经济和科技竞争中能否取胜的决定性因素。供销社要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真正为“三农”服务,就必须在轻车熟路的传統经营中注入新的內涵,增加新的活力,用新的思想观念进行改革创新,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生产和产业结构调整。这样既能推动农业和农村工作又为自身打下坚实的基础。

未来,对供销合作社处境的预测是“喜优共处,祸福同行”。如果与时俱进,以《决定》为契机,因势利导地继续进行深化改革,那么“喜”和“福”是占绝对优势的。因为:一有农民的企盼。我国复兴的农村经济已由自给半自给的自然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但农民由于长期处于封闭落后的环境和计划经济的影响,商品意识与市场经济知识贫乏,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形成了规模小、商品率低、质量不高的小农业。分散的小农业信息不灵、对外联络受限、难以进入大市场。农村科技欠发达、农民的文化相对偏低、缺少商品知识和

篇三:《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

(2015年3月23日)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现就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作出如下决定。

一、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一)充分认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紧迫性重要性。当前,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深刻变化,适度规模经营稳步发展,迫切要求发展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民生活需求加快升级,迫切要求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便利实惠的生活服务。新形势下加强农业、服务农民,迫切需要打造中国特色为农服务的综合性组织。长期以来,供销合作社扎根农村、贴近农民,组织体系比较完整,经营网络比较健全,服务功能比较完备,完全有条件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骨干力量,要充分用好这支力量。同时必须看到,目前供销合作社与农民合作关系不够紧密,综合服务实力不强,层级联系比较松散,体制没有完全理顺,必须通过深化综合改革,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致富、繁荣城乡经济中更好发挥独特优势,担当起更大责任。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开创中国特色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到2020年,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切实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三)基本原则——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始终把服务“三农”作为供销合作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基,把为农服务成效作为衡量工作的首要标准,做到为农、务农、姓农。

——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按照合作制要求,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推动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实行民主管理、互助互利。——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顺应市场经济规律,更多运用经济手段开展经营服务,逐步探索联合社社企分开的途径,增强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同时,服务“三农”工作大局,体现党和政府的政策导向,履行好社会责任。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鼓励大胆探索、试点先行,允许从实际出发采取差异性、过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给基层更多的选择权,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确保改革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二、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

供销合作社要把为农服务放在首位。面向农业现代化、面向农民生产生活,推动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在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村服务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为农民提供便利实惠、安全优质的服务。

(四)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围绕破解“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等问题,供销合作社要采取大田托管、代耕代种、股份合作、以销定产等多种方式,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资供应、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收储加工等系列化服务,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创新农资服务方式,推动农资销售与技术服务